关于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动员布署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1-27 09:45:52 发布者: 阅读次数:

 市工业(冶金)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、各县市区工业(冶金)安全生产专委会:

    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动员布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确保年度消防任务圆满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提高思想认识。冬季风干物燥,气候寒冷,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大量增加,特别是冬春节日期间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,稍有不慎,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。对此,各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,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,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,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。

2.落实工作责任。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,层层分解工作任务,逐级签订责任状,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、靠前指挥,蹲点督导、跟踪问效。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,负责组织协调、督导考评、信息传递等调度指挥工作。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,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,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。

3.加强隐患排查整治。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,对每个行业、每个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,切实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。要突出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纺织服装等火灾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。要严格落实市安委会“一周一暗访”的要求,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暗访督查。

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工业(冶金)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肖杰杰,联系电话:2857352,邮箱:734386205@qq.com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市工业(冶金)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20日